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3173.创世记24:55-58.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亲说,让少女同我们再住几天,至少十天,然后你们可以去。仆人对他们说,请不要耽误我,耶和华使我的道路通达;请打发我走,我要到我主人那里去。他们说,我们把少女叫来问问她的口。他们就叫了利百加来,对她说,你和这人同去吗?她说,我去。
“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亲说”表示属世人的怀疑;“让少女同我们再住”表示被他们(即属世人中的良善和真理)阻留;“几天,至少十天,然后你们可以去”表示在他们看来,离开的时机似乎成熟的状态;“仆人对他们说,请不要耽误我”表示对良善的情感的意愿;“耶和华使我的道路通达”表示现在一切事物都已经被提供了;“请打发我走,我要到我主人那里去”表示在引入的状态方面;“他们说,我们把少女叫来问问她的口”表示只从对真理的情感那里所寻求的同意;“他们就叫了利百加来,对她说,你和这人同去吗?她说,我去”表示它完全同意。
3865.“如今我的男人必爱我”表真理的良善就出自该状态。这从“爱”和“男人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爱是指出自该状态的良善,因为一切良善都是爱的产物,因而在此由“爱”来表示;“男人”是指真理(3134节)。至于何为真理的良善,这在前面已反复解释过了,即:它是为了生活而对真理的情感;因为生活就是在真理里面被那些后来重生的人所看到的良善。没有照着真理的生活,真理与良善就不会联结起来,因而良善就无法变成人自己的。
只要注意一下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和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,谁都能非常清楚地看出这一点。检查一下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就会发现,他们尽管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在教会的教义上接受过教导,却根本不相信关于主的任何事,也不信祂和教会的真理;而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,则人人都信他们视为真理的那些真理。然而,那些像教会领袖那样教导真理,然而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的确声称他们相信,其实他们发自内心不信。
其中有些人具有一种说服之信,这种信是正信的仿品,只不过是所确认的纯记忆知识。他们确认这种知识不是因为它是真理,乃因声称忠于它会提升他们的地位、荣耀和利益。这种知识也就从耳朵进入记忆,再从记忆传到嘴上,而不会进入内心,并由此进入对它的承认。由此明显可知,只有生活才能表明对真理的这种承认的性质,也就是信的性质。他们还表明,脱离生活良善的信声称,一个人无论生活如何,都能凭恩典得救;并且这种信还反对这一教导:每个人的生命死后仍旧存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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